泸州成功入围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
发布时间:2015-01-04 20:39:55
去年6月,国家发改委、住建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省选择符合条件的不同层级市、县、镇作为试点。试点的重点内容,是探索建立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。成本分担包括建立健全由政府、企业、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,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,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等。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地级以上城市,入围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。